山西易居房地产公司巨额诈骗案开庭
来源:新华网 2008-1-12007年1月3日,一则“山西易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易居公司)负责人携款逃跑”的消息,不胫而走。这一消息对已经向“龙湖易居”掏了预付款的居民们而言,有如五雷轰顶。在太原市市政府的关注下,停工楼盘于5月份重新动工。
12月28日,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,此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被押上被告席。
由于核心人物张勇仍然在逃,庭审中,3名被告人全部将“矛头”指向张勇,称公司已被其全面掌控。公诉机关列举了“龙湖易居”诈骗银行以及客户的手段。
员工身份证 “套”贷款
高宇亮,男,山西原平人,易居公司法人代表。2002年11月至2005年8月期间,高宇亮在瑞昌集团公司法人张勇的指使下,收集瑞昌集团员工的身份证、户籍簿、结婚证等材料,将易居公司已经售出的太原市桃园新居小区住宅重新做了购房合同。利用这些虚假的购房合同,二人从4家银行诈骗资金832万余元。
2006年10月,高宇亮为了获得资金,在未得到“龙湖易居”6号楼预售房许可证的情况下,擅自以易居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收取房款和定金,诈骗24人购房款648万余元。
对于诈骗银行这一指控,高宇亮辩称,由于易居公司隶属于瑞昌集团,所以自己只是执行张勇的指示,并没有主动参与。而对于公诉机关第二项指控,高宇亮称由于当时与张勇存在不同意见,被其免职,所以没有实际参与诈骗。
“双重保险”引诱投资
郝建国,男,榆次人。山西华融担保有限公司、山西华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。从2005年至2006年12月,郝建国利用提供虚假担保的形式,以高额利息为诱饵,引诱客户投资桃园新居和龙湖易居的商铺及交城新瑞昌铸造公司,共诈骗95人,涉案金额1182万余元。
郝建国在法庭上坦言,之所以能吸引众多投资,除了高额利息外,还有所谓的“双重保险”。每次与客户谈判前,郝建国都会抛出高额利息这一“有利”条件。而所谓的“双重保险”,是指除“龙湖易居”外,还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。这些“担保”,其实是郝建国等人精心编造的骗局。
不断 “倒卡”尽情透支
2004年3月至2005年9月间,张勇伙同郝建国,利用山西瑞昌集团公司员工们的名义,通过太原新融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农行和建行办理了信用卡129张,透支480万余元。根据郝建国的供述,在案发前,银行并没有进行过任何催款。
案件的第三名被告人张力在法庭上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:由于每张信用卡都有一定的还款期限,因此他们就从一张还未到期的信用卡上提取了一定数额的现金,偿还到已经到期的信用卡上,这就是所谓的“倒卡”。目前,到期透支款已由太原新融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偿还银行。
法庭没有当庭宣判。(郭卫艳)
| 米博热水器 | 2009第二届传媒精英讲谈社年度大会 | 传媒人圈 |
相关文章
欢迎发表评论(评论内容至多1000字)
